新乡市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节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创造更加文明、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关于规范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工作部署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》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《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,特制定本方案。整治对象及内容(一)整治对象: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。(二)整治内容:涉及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;涉及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;